关于公布合肥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暨考试总成绩的通知(五)
现将合肥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暨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4月22日面试职位,见附件)。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同职位面试人员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测》《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附件:
市考录办
2023年4月22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合肥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暨考试总成绩的通知(五)
文章来源:合肥先锋网(原链接md5:8f8240d5bd3a29ba8751693566cb5e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