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公布和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现将蚌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公布和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公布
现将蚌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同职位面试人员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测》《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做好体检确认和体检准备。
二、体检确认
(一)体检对象
蚌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附件备注体检人选)。
(二)体检确认时间
男考生:2023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
女考生:2024年4月28日下午14:30—17:00。
(三)体检确认地点
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曹凌路789号)一楼东侧信访大厅。
(四)体检确认方式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现场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考生务必准时参加体检确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
三、体检
男考生于4月29日上午、女考生于4月30日上午进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体检、考察通知书》。
四、考察
体检完成后将及时开展考察工作,体检合格人选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组织实施,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要求进行。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考察所需材料。
请考生及时关注蚌埠先锋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做好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552-2073578、3125657。
附件:
蚌埠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蚌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公布和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蚌埠先锋网(原链接md5:b4c1f695fa7b8ca5de34cffbffb0e0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