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弋江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qw芜湖弋江区法检书记员01
为加强弋江区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及工作范围
7名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民商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区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
(三)为处置区政府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公共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为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案件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区政府的裁决、诉讼、仲裁和调解等重要法律事务的办理;
(五)根据需要参与区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或草拟洽谈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协助区政府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对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区属国有公司草拟、修改的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提出法律意见。
(八)接受区政府指派提供案件代理、尽职调查等专项法律服务;
(九)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法律事务。
二、选聘条件
担任弋江区政府法律顾问,应符合以下聘用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本地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团队能力。
(五)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精力。
三、报名时间
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7日。
四、报名方式
1、律师事务所可以对照选聘条件择优推荐律师参选,填写《弋江区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应真实、完整,否则视作无效申请表,不予受理。
2、递交申请表时须附拟推荐人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及获奖情况的材料。
3、《弋江区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请统一报送至弋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芜湖市弋江区慕嘉新创产业园1号楼4楼)。
五、选聘程序
1、区司法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
2、区司法局在初选的基础上,按照差额原则形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候选名单,提交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3、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区政府批准。
六、聘任及考核
对决定聘任的政府法律顾问,区政府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报酬原则上4万元/年。区政府每年度对法律顾问组织考核,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区政府法律顾问解聘或续聘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余青青、张雅文
联系电话:0553-4835148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选聘弋江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315007455d7621d99ea447531c047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