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法在法考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是分值比较高,在法考中所占比例为15%左右;二是难度比较大。因此商经法的备考和知识点的梳理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华图网法考频道整理的商经法考点和练习题,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2021法考商经法考点:公司的变更、合并、分立
(一)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的程序:
(1)作出决定或决议。合并决议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签订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通知: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公告: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对债权人的救济: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二)公司分立
1.公司分立的程序:
(1)分立决议。决议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签订分立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通知: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公告: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办理分立登记手续。
2.分立后公司的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公司分立时,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现行《公司法》并无分立程序中对债权人担保的规定,所以此处和公司合并程序不同,合并程序中,“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试题练习
1.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单选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答案】b
2.张某、李某为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65%与35%,张某为公司董事长。为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张某提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发展战略。关于甲公司的合并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多选
a.只有取得李某的同意,甲公司内部的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b.在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甲公司须通知其债权人
c.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对甲公司的合并行为提出异议
d.合并乙公司后,甲公司须对原乙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答案】ad